专利补助申报有效期为自授权日起2年;国内有效发明专利维持奖励对象为本政策施行后授权的发明专利;通过专利合作条约(PCT)获得的专利授权补助包含温州市“一园五区”产业政策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奖励有效期为自首次发证日期起1年内。
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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