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县(市、区)市场监管局,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:
为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专利运营,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创造对经济社会的引领作用,根据《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宁德市财政局、宁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的<宁德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>的通知》(宁市监﹝2019﹞162号,以下简称《实施细则》)文件精神,组织开展宁德市2019年度企业专利申请授权和贯标认证奖励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企业专利申请和授权奖励
(一)申报主体
专利权人或第一专利权人为在我市注册的中小微企业。
(二)奖励范围和金额
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,2019年专利申请5件以上且发明专利授权不少于2件,年度实际纳税额2万元以上的中小微企业(免税企业除外),择优给予2万元奖励,用于企业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。
(三)应提交的材料
申报企业填写《宁德市企业专利申请和授权奖励申请表》,并提交以下佐证材料:
1.营业执照;
2.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和专利授权证书首页;
3.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;
4.2019年企业营业收入证明;
5.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(制度)。
二、企业贯标认证奖励
(一)申报主体
在我市注册的省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(示范)企业。
(二)奖励范围和金额
对省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(示范)企业通过国家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》国家标准认证或再认证(2019年度),给予3万元的资金补助。
(三)应提交的材料
申报企业填写《宁德市企业贯标认证奖励申请表》,并提交以下佐证材料:
1.营业执照;
2.省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(示范)企业认证;
3.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。
上述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所在县(市、区)市场监管局(知识产权局)、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。
各县(市、区)市场监管局(知识产权局) 、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应按照《实施细则》规定,对申报企业材料进行初审把关,签署推荐意见,并于2020年2月20日前将推荐函、所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(纸件和电子件)报送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,逾期不予受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