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金湾区2018年度专利促进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
三灶镇、红旗镇、各企事业单位、个人:
根据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《关于印发<金湾区加强科技创新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奖励办法>的通知》(珠金府办[2018]22号)的规定,我局现开展2018年度专利促进专项资金申报、审核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项目类型:
项目一、发明专利奖补
项目二、知识产权贯标奖励
项目三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奖励
项目四、中国专利奖配套奖励
项目五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及费用补贴
二、申报对象:
(一)注册地、税收登记均在金湾区(不包括高栏港区),且在金湾区实际经营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(单位);
(二)金湾区户籍或金湾区内院校、中、小学就读的在校学生;
(三)金湾区企业员工或持有金湾区居住证明的个人;
(四)本次申报所奖励的企业或个人获得相关部门认定的时间,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。
三、提交资料:
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。
资金申报的范围、条件及标准详见《金湾区加强科技创新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奖励办法》。
四、申报流程
各企业须按项目对照申报指南,认真填报申请表并准备相关附件证明材料,一个项目一套申报材料。
(一)电子版申报材料初审:电子版申请表及附件佐证材料压缩打包后,规范填写压缩文件名称:“企业全称申报项目名称”,发送至邮箱zhjwzscc@126.com(联系人:张先生,电话:3901023),接收到“初审通过”的反馈意见后再打印纸质资料。
(二)提交纸质申报材料:纸质版申请表及附件佐证材料一式一份,签字盖章,申请表双面打印,按先申请表后附件佐证材料的顺序用订书机装订。纸质材料须与电子版材料一致,否则以无效申请退回。
五、申报受理及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
电子版材料报送邮箱时间:2019年9月20日至10月20日。
区市场监管局初审截止时间:2019年10月20日。
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:2019年10月23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如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未按时申报,发生未报、漏报等情形均视为放弃申报相关资金,日后不再受理。
纸质申报材料请报送至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(金湾区知识产权局)知识产权保护与广告管理室。
咨询电话:0756-3901023
地址:金湾区红旗镇南翔路口(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305室)
请各镇广泛通知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申报,如有问题可来电咨询。
特此通知。
金湾区2018年度专利促进资金申报指南
项目一、发明专利奖补
(一)资助方式
1.对本区企业或个人获得国内及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证书,每件给予10000元奖励;对获得实用新型专利证书,每件给予2000元奖励;对获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、登记批准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,每件给予1000元奖励。
2.对本区企业获得美国、日本、欧洲国家或欧盟的发明专利证书,每件奖补3万元,其他国家每件奖补2万元,同一项发明专利在两个及以上国家授予专利权的,按照2个国家标准进行奖励。对成功提交PCT专利申请的,每件给予2万元奖励。
(二)申报材料要求
1.金湾区发明专利奖补资金申请表;
2.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;
3.专利证书复印件;
4.企业2018年度完税证明。
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需保持一致,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,表格按要求签字盖章,复印件均需盖公章(原件备查),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报送。
项目二、知识产权贯标奖励资金
(一)资助方式
对2018度通过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》(国家标准GB/T 29490-2013)认证(简称:贯标认证)并取得认证证书,且在认证通过年度内发明专利申请达3件及以上的本区企业,每家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。
(二)申报材料要求
1.金湾区知识产权贯标奖励资金申请表;
2.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;
3.贯标批准文件;
4.贯标认证证书扫描件;
5.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(需盖国家知识产权局章);
6.企业2018年度完税证明。
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需保持一致,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,表格按要求签字盖章,复印件均需盖公章(原件备查),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报送。
项目三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奖励资金
(一)资助方式
对首次被认定的国家、省、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、30万元、10万元奖励;对首次被认定的国家、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给予50万、30万元奖励。
(二)申报材料要求
1.金湾区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奖励资金申请表;
2.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;
3.认定批准文件;
4.认定证书扫描件;
5.企业2018年度完税证明。
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需保持一致,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,表格按要求签字盖章,复印件均需盖公章(原件备查),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报送。
项目四、中国专利奖配套奖励资金
(一)资助方式
对获得国家、省专利奖金奖的项目,项目的第一完成者为金湾区企事业单位,且在金湾区实施的专利项目,分别给予100万元、50万元奖励;对获国家、省专利奖优秀奖的项目,项目的第一完成者为金湾区企事业单位,且在金湾区实施的专利项目,分别给予50万元、30万元奖励。
(二)申报材料要求
1.金湾区中国专利奖配套奖励资金申请表;
2.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;
3.中国专利奖获奖批准文件;
4.获得的省奖金证明文件;
5.企业2018年度完税证明。
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需保持一致,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,表格按要求签字盖章,复印件均需盖公章(原件备查),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报送。
项目五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及费用补贴
(一)资助方式
对以知识产权质押向银行贷款的企业,在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还款结束后,所产生的利息及评估(评价)费、担保费、保险费等费用,按照实际发生的正常利息、费用,分别按照1:1标准给予补贴。
(二)申报材料要求
1.金湾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及费用补贴申请表;
2.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;
3.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合同复印件,按期付息还款的凭证复印件,评估(评价)费、担保费、保险费的复印件;
4.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手续复印件;
5.企业2018年度完税证明。
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需保持一致,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,表格按要求签字盖章,复印件均需盖公章(原件备查),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报送。